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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陈少峰:文化产业园要“去伪存真”

日期:2014-08-14

     文化产业园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载体,建设文化产业园的主要目标,应当是通过园区建设来促进各种产业要素、产业链环节所需资源的集聚。但从目前国内文化产业园的发展来看,有些园区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些尚未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总体上说,全国各地文化产业园的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和恶性竞争现象较为明显,比如很多园区虽然有很好的产业定位,但其引进的企业在产品、文化上的相互关联并不大,甚至会出现一些园区不顾自身的特色和实际情况,在企业的选择上非常随意。

       还有很多文化产业园缺乏实质性的产业发展目标,不少运营商借助于“文化产业园”的名义实施圈地,或者变成以物业为主和以休闲商业为主的地产形态,最后导致园区缺乏规模效益、资源整合和产业链结构。此外,重视硬件轻视软件的现象也很普遍,很多文化产业园区往往先把园区建起来,再进行招商,将资金主要投入在园区的硬件建设上,而缺少对产业、产品、企业和文化内涵的发展规划、资金投资与产业提升。

       要改善目前国内文化产业园建设滞后的情况,从不同的角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从改进和完善园区效益的对策角度来说,首先需要重新评估、规划和提升。总体上需要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已有的文化产业园如何进行改造;第二是产业进去应该如何做。 

      要想解决这两个问题,当务之急应该解决文化产业园管理人才的缺失问题,也就是说,需要能够对创意进行产业化的管理人才,包括产业园管理人才的建设和文化企业管理人才的建设;其次,文化产业园的定位要清晰,需要从内在优势和外在优势两个角度来分析,尤其是需要找到核心的价值元素,也就是说,需要围绕某种类型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产业链的延伸;最后,对进入园区的文化企业,应该预先考虑到相关企业之间所形成的园区内在价值链的衔接程度,要避免同质化竞争。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说,一方面,园区需要拥有作为发展引擎的核心资源。获取到核心资源,才能够保证产业园的稳定性发展,才能够吸引更多的上下游企业,从而有助于打造统一的产业链。另一方面,需要去除“伪文化产业园”.按照规划获得土地资源的文化产业园,还需要政府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许多文化产业园过于依赖政府的租金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措施,行政色彩过浓,难以与市场紧密契合,也不利于产业园自身的自主和稳健发展。

       鉴于此,政府应该提高文化产业园运营主体从事文化产业的积极性,鼓励竞争性的民营资本进入,使文化企业成为文化产业园的真正主体。

  此外,还可以从多个角度实现园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功能提升,包括资源整合、专业能力、服务平台、产业链条、创业成长和互补性提升。其中,产业链条的提升是为了让企业相互之间不是恶性竞争而是互相促进,互补性提升是为了避免入园企业陷入同质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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