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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主讲|“十四五”区域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研究

日期:2020-09-15

“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法及重点问题研究线上系列专题研讨会VOL.8

专题八:“十四五”区域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研究

主讲导师:李季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是开发性金融平台的搭建,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国的金融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从总体来看,金融优化资源配置振兴实体经济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这与我国二元化经济结构有非常大的关系,所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还有待提高。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下,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央行都在“放水”,下半年的资产价格是处在平稳阶段还是上涨阶段,是我们今年要理清的问题。

 

培育多元化的金融供给主体

 

加快城市商业银行转型步伐,加快推进综合化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发挥其在推动产业转型、产能合作等方面的作用。


持有条件的机构申报设立法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动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资产注入等方式支持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重要民生、新型城镇化建设。“十二五”期间一些大公司都成立了保险公司,大踏步进入资产管理市场、房地产市场、投资市场。


丰富财务公司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更好地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


强化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职责,一是如何服务于乡村的农村合作社,在山东、河南已经有很好的试点;二是更好地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挥村镇银行在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方面的独特优势,强化风险管控,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争取设立更多民营银行。


推动设立更多消费金融公司,推出更多的消费信贷产品,满足更多的消费融资需求。今年下半年国家经济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如何拉动内需保证经济的安全和经济效率的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推出也是“十四五”的一大亮点。

 

拓展多样化的金融供给渠道

 

大力发展债券融资。今年发改委专门出台地方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各类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并购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并购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充分利用可续期债券、股债结合等创新产品。


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参与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模式创新。


鼓励发展银票收益权、商票收益权、知识产权等资产证券化业务。


深化与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常态化合作,建立健全企业境内外上市的部门协作、跟踪指导等培育机制。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融资,开展以获取技术、人才、品牌、营销网络为目的的并购重组。


加强与境外主要交易所合作,加大对具有较强竞争力、成长性强的优质企业境外上市的培育力度,促进其尽快达到上市标准。美国经贸委员会在2008年就提出一份报告《2025年世界发展趋势》中指出,对于新兴的发展大国,类似中国这样的国家形成世界级的金融中心已具备成熟条件,这是由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决定的。国家在6月份推出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如果政策切入点正确,“十四五”期间海南会成为整个东南亚重要的金融中心,可有效避免和某些大国金融资本、投资等对我们的要挟、恐吓。

 

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方式


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对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着重要影响。近年来,我国金融业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已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表现为创新不足、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等。

 

战略上创新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应从战略高度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工作,既要改造提升原有产品,又要重视创造新的产品;既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体系,又要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便捷度。

 

开发更具特色的优质产品


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增设产品和服务研发中心,加大新产品、新服务方式开发的力度,提供更具特色、更有差异性的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打造多功能的金融交易平台

 

整合金融服务资源

推出“科创板”、“文旅板”的基础上,加快设立“农业板”等特色板块,提升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的对接效率。

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区域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加快优质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步伐。


搭建绿色金融交易平台

拓展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能效市场产品交易、节能减排综合服务等业务,积极开发涉碳融资、碳资产管理等碳金融产品,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大力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减排收益权等质押融资产品,积极提供包括信贷、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绿色金融债券等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


打造保险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对碎片化的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发展创新型保险交易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综合示范区经验,打造政保合作服务平台,探索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社会保障、支农惠农的新途径。

 

完善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

 

加大金融“支小”力度

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推动设立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公司和基金,通过转贷过桥、比例还贷等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完善以再担保公司为龙头、优质担保公司共同参与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有效缓解融资担保难题。

积极开展科技企业投贷联动业务试点,大力发展孵化贷、成长贷、研发贷、知识产权贷、集合担保贷等金融产品。


从国家整体经济结构可以看出,小微企业承载了国家70%的就业人口,创造了50%的经济总量,但获得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支持比例却非常小。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更多进入普惠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小型金融或类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服务。

进一步健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工作机制,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盘活农村静态资产。

切实壮大农村金融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几年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开行、农发行对于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很多地方都有成功的试点和经验,摸索出了在城乡二元化发展结构中的新模式,“十四五”期间金融机构与农村合作社及农民就土地如何变成股权问题可做多种尝试。


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推进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乡镇、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支付结算体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在金融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综合运用。

 

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治理与制度建设


金融是国之重器,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的血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增强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今年金融机构监管爆出的案例可以看出国内金融监管体系还有很多可以完善的地方,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治理的战略部署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完善金融治理体系和提高金融治理能力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健全现代金融体系

增强金融适应经济新常态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升金融业国际竞争力,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通过金融结构的优化、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服务包容性的增强和金融竞争力的提升,来提高土地、资本、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配置效率,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以科创板为试验田,在改革完善资本市场的上市、发行、交易、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基础性制度方面先行先试,当可为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积累宝贵经验,对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这一底线。逆全球化浪潮的蔓延和中美贸易摩擦的长期化,使得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中美贸易第一阶段协定中明确规定我们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我们面临的风险是不能使经济泡沫化、资产泡沫化,国家提出“房住不炒”,各城市在房地产调控也秉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从去年到今年美国一直试图刺破中国金融泡沫来引起金融系统性的风险,对这一点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健全现代金融体系

 

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我们正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和金融效能转向实体经济。

 

健全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推动者。美国现在要打断全球化的进程,在这一背景下,中国金融发展战略和目标体系建设必须具有全球化视野。我们要不断改革和完善金融体系结构,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增强金融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十四五”期间我们面临的金融领域外部开放环境是波谲云诡的。

 

健全具有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改革和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三农”、创新创业及其他弱势群体的体制机制,完善普惠金融的监管理念和激励机制,普惠金融是国家金融体系中很重要的理念。

 

加强金融治理能力建设,完善金融制度建设


加强金融治理能力建设

 

加强金融系统干部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不断加强金融微观治理、金融监管、金融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大专业能力建设。同时,要着力加强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以及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等通用能力建设。

 

提高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能力

要强化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宏观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压力测试制度,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防患未然。

 

提高金融改革创新能力

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都离不开改革创新,金融改革创新能力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金融发展的未来。金融系统从下到上都要着力提高改革创新能力,解决能力不足的瓶颈制约,特别是因监管改革创新能力不足而限制金融发展的情况。

 

提高金融对外开放和国际竞争能力

要按照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提高参与金融全球治理能力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走向世界舞台的入门阶段,要建立健全货币金融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提高我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双多边金融协调合作能力。要推动金融监管合作和规则互认。

 

完善金融制度建设

 

金融是经营信用、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以金融监管和金融调控为核心的现代金融管理是金融业管理不同于一般性经济管理的特殊制度安排。着力健全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的金融治理支柱,加快完善行业自律、外部监管两大辅助治理制度。

 

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避免前几年出现的一些大的机构垄断国家国计民生的情况,微观金融治理主要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这是金融治理体系的基础制度。要加快金融机构公司制改革,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强化内在制衡机制,避免股权过度集中和过度分散。

 

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中观层次的金融治理,是现代金融治理体系的关键。要加强对持牌机构的严格规范监管,确保金融监管全覆盖无例外。要完善监管部门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职责。要统筹金融管理资源,加强基层特别是一线监管力量。完善监管问责机制,同时加快细化“尽职免责”条款,完善双向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一方面要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做好国际收支趋势性变化背景下的货币投放和流动性管理;另一方面要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逆周期、跨市场、前瞻性调节。

 

加强金融行业自律管理:是中观金融治理的辅助制度安排。行业组织要加快从传统的准行政管理向真正的行业自律转变,压减取消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资格认证,把行业组织真正办成有效的自律机构。

 

加强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微观治理、行业自律和金融监管的必要和有益补充。要加强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探索互联网时代的外部监督新机制,加快形成有效的外部制约机制。


五大支撑体系,强化金融治理基础保障

 

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制度支撑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支撑

加强人力资源支撑

加强金融科技支撑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

 

着重注意两点,一是人力资源支撑,二是金融科技支撑。金融领域的人力资源挖掘要具有全球化视野,吸引全球化的金融人才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十四五”期间金融科技面临多元化、个性化的全球新技术革命,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金融新业态、新模式,改进和优化金融监管,实时动态监管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和流量,使所有资金流动都处于金融监督管理之中。


推广应用先进金融科技,以数字金融引领创新


“数字金融是未来金融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主方向”,从2018年国家在前海设立数字金融实验室到现在北、上、广、深都已设立数字金融、数字贸易筹备点、筹备处,可以看出,数字金融越来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数字金融是以数字技术和数据手段来实现金融功能的新业态、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国家面临两个重大标志,一是国家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二是金融数字化的转型,传统的经济产业范式将加快向数字经济产业范式发展,客观上需要数字金融新业态与之匹配。数字金融是“产业数字化”中“金融数字化”的具体体现,各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动区域金融向数字金融转型。

 

推动发展数字化的金融服务

 

促进传统金融服务向移动化、智能化金融服务转变。特别是在数字货币、普惠金融、智能金融等领域,预计在“十四五”时期将迎来一轮加速发展。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已是大众非常熟悉的名词,数字金融是国家摆脱传统金融领域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制约、盘剥和束缚的重要战略选择,数字货币的发展能做活国家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的一盘棋。

 

普惠金融

能够以可负担的成本,有效、全方位地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金融服务。如支付、保险、理财和信贷等方面。它的平等性、盈利性、全面性就是要让所有市场主体能分享到金融服务。从客户的角度来说,价格要优惠、可承受;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实现商业的可持续。

 

智能金融

金融科技将在获客、风控及服务三方面对金融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在智能获客方面,平台需要三个重要的能力,第一是用户的多维度实时触达能力;第二是用户画像构建能力;第三是算法,智能金融现在国内大型互联网公司如阿里、腾讯等都在深度参与,把线上线下的消费数据和智能金融结合,是今天互联网公司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推动发展数字化的金融要素市场

 

利用最新的数字技术,推出新型金融交易产品和工具,提高金融市场要素配置效率。

 

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在未来10年,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数据会对金融领域带来革命性的颠覆。

 

借助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合约等技术,金融科技能简化供需双方交易环节,降低资金融通边际成本,开辟触达客户全新途径,推动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资产负债、信贷关系、渠道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

 

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

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企业经营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实时监测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过剩产业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

这个新机遇表现在获客能力、线上线下消费数据的收集能力,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实现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支农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为扶持精准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促进发展数字化的金融机构

 

“发展数字化企业服务正当其时”

当下中国正处在经历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增长模式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型的关键时期,科技服务在C端已获得了广泛应用,在此基础上,面向B端的服务也已迎来风口,B2B的大企业不断涌现,特别是垂直领域,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B2B企业平台不断出现,这些是未来国家发展中的重大的发动机和推动力。

 

金融行业只是数字化企业服务的一个缩影

科技企业服务的四个不同的表现形式——信息化、SaaS化、移动化和AI化正在同步推进,“四化合一”促使科技企业的服务模式从提供技术产品逐渐演变为提供服务产品,构成中国企业数字化服务的重要基础。

 

数字科技企业的服务已开始向外拓展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以及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急剧增加,数字科技企业的服务已经开始向金融以外的产业拓展,服务制造业、农业等实体产业以及交通、商业、医疗和电子政务等领域。

 

加快探索数字化的产融结合


依托新型的数字产业范式,推动数字金融服务与数字产业深度融合。在各地金融“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建议将数字金融作为区域金融业发展的主方向,引导促进有关要素资源向数字金融领域配置。

 

从“产业主导”到“创新驱动”

传统“产融结合”的核心基于企业的主导产业,有什么样的产业基础才会采用相应层次的产融战略。如今,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的产融结合创新业态已成为发展趋势,企业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通过产业升级与业务创新,促进现代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更紧密的对接,传统的“产融”只是一种聚集,而数字化的产融结合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从“由产而融”到“跨界融合”

从世界范围来看,产融结合大体上可以分为“由产到融”及“由融到产”两种形式。在我国,由于政策规定银行业不能投资实业,所以我国产融结合的传统发展方式主要是“由产而融”。产业集团通过金融工具,来为企业的并购重组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推动了“数字经济+实体经济+金融经济”三方的互动融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更加重视对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积极介入新兴数字企业或建设互联网金融平台。同时,新兴数字企业介入到金融服务的功能创新中,使得金融经济更加扎根于实体经济。

 

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区域金融中心往往是金融资源高度密集的地区,同时也是地方金融风险高度集聚的地区,这就对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尚处于起步期,随着我国自上而下金融监管框架的日益完善,“十四五”时期地方金融监管也将逐步完成机构建制从不完整到逐步完整、监管体系从不完善到完善、监管力量从薄弱到增强、监管队伍从相对不专业到相对专业的转变。我们建议地方金融监管在监管的有效性、灵活性和创新性方面着力增强。

 

积极探索发展监管科技

 

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

 

针对不同业务、不同技术、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通用性、普适性监管要求,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

 

针对专项技术的本质特征和风险特性,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监管要求。

 

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共性风险,从敏感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身份认证、金融交易智能风控等通用安全要求入手,明确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探索“沙盒监管”


推动在某些领域、某些区域打造监管政策集成度高、监管环境相对宽松、监管方式相对灵活的“监管高地”。

 

基于监管沙盒的价值,在全球范围内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与中国台湾等地区已陆续开展其各自版本的沙盒规划。其中,英国是最先应用该机制服务于金融企业的,而新加坡与澳大利亚亦于2016年展开与监管沙盒相关的制度安排,台湾地区则处于法规起草与意见征询阶段。


监管沙盒机制有诸多价值,但却无须一定以“沙盒”的形式展开,因为监管沙盒的启示是让我们需积极面对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挑战以及认识该机制下的监管思维与监管定位。厘清风险源头以善用金融科技,监管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明确监管的目标与定位。

 

在条件合适的区域,尝试与地方“一行两会”

 

监管部门建立更为紧密的监管合作关系,打造金融监管创新示范区,主动创造对金融创新更为优质的营商环境。

 

形成“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的良性动态循环博弈发展过程

加强金融创新过程的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约束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积极探索新时代社会主义金融新理论,从实践中突破现有金融范式

 

新时代需要重新定位金融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要做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理论创新。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要想成为经济强国其中最重要的标志是人民币能否成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和国际货币,中国能否成为国际资产的避风港和国际资金的流向地,中国金融承担着巨大的历史使命和时代任务。


Tips. 本文为李季主讲“十四五”线上系列专题研讨会直播摘录,共八期内容,本篇为专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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